桓公十七年
【经】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黄。二月丙午,公会邾仪父,盟于趡。夏五月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。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秋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癸巳,葬蔡桓侯。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【传】十七年春,盟于黄,平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
乃邾仪父盟于趡,寻蔑之盟也。
夏,及齐师战于奚,疆事也。于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,公曰:「疆场之事,慎守其一,而备其不虞。姑尽所备焉。事至而战,又何谒焉?」
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陈。
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伐邾,宋志也。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礼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,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,昭公立,惧其杀己也。辛卯,弑昭公,而立公子亹。
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「高伯其为戮乎?复恶已甚矣。」
^回到顶部^